(来源:通贤镇人民)
上杭县通贤镇人民
食堂承包比选项目方案
上杭县通贤镇食堂承包方案比选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邀请符合资质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前来参加比选食堂承包。
一
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项目名称:上杭县通贤镇人民食堂承包方案;
2.比选项目地点:上杭县通贤镇人民;
3.比选项目内容具体如下:
3.1菜品要求:早餐:提供兜汤、粥、粉、面点、配菜等;午餐:每餐菜品不少于4样,且至少有1荤、2半荤、1素,汤品为炖罐食堂承包。原则上半个月菜品不重复;晚餐:提供汤粥面点、简易小炒、清汤粉等。
3.2收费标准:早餐5元(米粥)或9元(粉面),午餐12元(每周两日炖汤),晚餐9元食堂承包。应急突击任务加班快餐按15元/份供应。
3.3公务接待:采取席桌另按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执行食堂承包。
3.4水、电免费,但应遵循节约原则,减少不必要浪费;比选人提供经营和服务的食堂场地、厨房设备、家具、电器等,由双方共同清点列表后交给中选人无偿使用食堂承包。中选人要负责每年请有资质公司清洗食堂油烟机至少一次;中选人要负责每周对厨房、餐厅、包厢(含卫生间)进行大扫除,确保环境干净整洁;中选人要定期负责做好食堂消毒、防鼠灭蝇等工作。
3.5中选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因管理失误导致财产及人身损失,责任由中选人承担食堂承包。承包期间,中选人不得擅自转包或改变服务性质,若擅自变更经营者或改变服务性质,则视为中选人单方违约,比选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承担因终止合同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承包期未满,承包人因故需终止合同,须提前30日向比选人提出书面申请,比选人同意后5日内必须撤离,并为下任中选人提供接手便利。
3.6食堂全年无休,中选人必须服从比选人安排管理,做到随时准备供餐,造成误餐或停餐等,中选人需承担包括经济等责任食堂承包。中选人应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具备食堂运转所需的流动资金,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3.7中选人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办好食品卫生许可证,其工作人员必须是通过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人员;食堂所用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要求,且所有进货渠道需提交党政综合办公室备案并提交食品安全保障承诺书,其中食堂所使用油品必须从金龙鱼、福临门、鲁花、多力、宝鹭5个品牌内的非转基因油中选择食堂承包。日常中若发现使用“三无产品”或发霉、变质物品等类似情况两次,比选人有权解除合同,中选人不得向比选人提出任何要求。中选人要对饭菜做到安全、卫生、营养,确保品种多样化,营养搭配合理,同时做好食堂菜品留样,若出现食品安全,由中选人承担全部责任。
4.试用期:试用期为期一个月,试用期满测评合格正式签订承包合同,若试用期满测评不合格则由比选第二名递补进入试用期考核食堂承包。
5.结算方式:原则上按月结算,由中选人与比选人进行结算确认后付款,付款前,中选人应提供等额有效食堂承包。
6.绩效考核:每季度组织干部职工对食堂进行测评,从服务质量20分、菜品搭配20分、菜品口味30分、卫生情况30分等4个方面进行测评,总分100分,根据测评结果给予部分工作人员工资补助食堂承包。80分以上(含)为满意,发放补助2000元/月;60-80为基本满意,发放补助1000元/月;60分(含)以下为不满意,不予发放补助。连续三次测评不满意比选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7.承包服务期:采取1+1的承包方式,即:第一年在服务期满前1个月,符合比选人上述各项要求,可继续签订第二年合同,以此类推食堂承包。
二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食堂承包。
2.从事餐饮行业或负责食堂承包(经营、管理)工作一年以上,并提供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备查)食堂承包。
3.比选申请人优先为食堂主厨(或夫妻工)食堂承包。
4.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记录、无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食堂承包。
5.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具有符合规定的健康证食堂承包。
三
报名时间及上交材料
愿意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7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时间,下同),到上杭县通贤镇人民办公大楼一楼党政综合办公室提交报名材料食堂承包。
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提供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备查);
2、通贤镇食堂招标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
3、承诺书(见附件二)
四
本项目比选保证金
1.比选申请人在报名和参比过程无需缴纳保证金食堂承包。
2.中选人在签订承包合同后,需向比选人交纳经营保证金5000元,以作为担保其违约及其承包期间产生的安全责任、经济责任、设备损坏责任等费用的保证食堂承包。中选人在承包期间如未发生上述问题时,其交纳的保证金于合同终止后无息全额退还。
五
本项目比选方法
1.综合评分法食堂承包。
2.比选过程上杭县通贤镇和效能办全程监督食堂承包。
六
比选申请人参比
1.比选时间:另行通知(以上杭县通贤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电话通知为准)
2.比选地点:上杭县通贤镇人民食堂承包。
七
关于本项目比选的其食堂承包他
事宜食堂承包,请与比选人联系
比选人:上杭县通贤镇人民
附件1:通贤镇食堂比选报名登记表
附件2:承诺书
撰稿| 丘明威